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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漫画】逢春记

时间:2024-09-0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东宁发稿

编辑:申睿

录入:东宁发稿

审核: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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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江苏南京警方接获线索,查办了一起非法盗伐、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抓获刘某、薛某等7人。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刘某明知兴安杜鹃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仍雇用他人在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采伐野生兴安杜鹃树枝21050把近100万枝出售给李某,销售金额14万余元。李某接单后又让刘某代发货,转手销售从中赚取差价,销售金额达15万余元。花卉市场经营户薛某等5人从李某处购入,再通过线上网店、线下实体店铺等渠道对外零售,由此形成了盗伐、倒卖、销售一条龙黑色产业链。

 

 

兴安杜鹃 资料图

 

办案过程中,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检察院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协查通报,积极参与到案件协查工作中,第一时间联系了林业部门对野生杜鹃情况详细了解和探讨,并与雨花台区检察院、玄武区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公益生态损害赔偿评估事项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

 

2023年7月19日,经依法公告后,雨花台区检察院对刘某等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7人非法采伐、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除犯危害国家重点植物罪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计共同按比例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23年10月,7名被告人被玄武区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刑罚,同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2024年5月14至15日,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倡导、以“南北携手共担当,增绿护林筑屏障”为主题的黑龙江和江苏的两省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保护兴安杜鹃交流会在大兴安岭举行,会上正式启动《关于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框架合作协议》。

 

判决生效后,25.07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大兴安岭兴安杜鹃生长地区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并设立野生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杜鹃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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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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